满韵龙湖西小区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满韵龙湖西小区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投资【2019】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春源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春源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建设绿化工程、外网工程、道路交通工程、换热站、物业及配套附属用房;(2)建设地点:丰宁县中心城区东南部,宁丰路东侧,滨河路西侧;(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满韵龙湖西小区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其他要求: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19 09:00至2019-07-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index_f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8-08 09:00,地点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中心开标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丰宁满族自治县春源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永安东街宁水巷19号 | 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1430 |
联系人: | 高经理 | 联系人: | 程琳 |
电话: | 182 3383 7800 | 电话: | 13333038835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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