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旱厕改水冲公厕工程二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旱厕改水冲公厕工程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以2019-3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区位于丰宁满族自治县内,主要实施在县城城区范围内改造25座旱厕改水冲公厕工程。本项目总投资金额:6468082.8元。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建筑工程,本次招标最高限价:5638539.89元。 2.2招标范围:二标段:新法院北、中医院后厕改水冲公厕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社保局开具的2018年5月以后连续1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3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11 09:00至2019-07-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8-05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丰宁满族自治县盛荣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丰宁县 | 地址: | 丰宁县大阁镇 | 邮编: | 068350 | 邮编: | 068350 | 联系人: | 赵秀华 | 联系人: | 高芳芳 | 电话: | 13831452269 | 电话: | 13832481499 | 传真: | 0314-8010345 | 传真: | 0314-8082020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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