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地质调查院地质调查中心(一期)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19】4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地质调查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地质调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为12885.08平方米(地下908.46平方米)。其中,地质调查中心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2531.08平方米,包括主楼地上六层、地下1层和配楼地上4层;地上部分主要为科研用房,学术活动室、资料室、器材室等科研辅助用房,配电室、网络机房、消防控制室等公用设施,食堂、宿舍等生活服务用房;地下部分主要为水泵房、戊类仓库(战时为人防工程)。设备房建筑面积为330平方米,主要为制冷换热机房。门卫建筑面积为24平方米。同时,建设给排水、供暖、供气、供电等场外配套工程。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台头村、大宋楼村,南二环西延以南,永康街与同兴街之间。 2.1.3规模: 地上建筑面积:11976.62 平方米; 地下室建筑面积:908.46 平方米; 合计总建筑面积: 12885.08 平方米; 建筑层数分别为地下 1 层;地上 6 层(局部 4 层)。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1.6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1.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造师;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设计负责人须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注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施工负责人须在联合体中的施工方注册);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3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08 09:00至2019-08-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8-22 09:00,地点为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地质调查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工农路410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380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贺智超 | 联系人: | 李玉乾 |
电话: | 0311-66880711 | 电话: | 18032878120 |
传真: | 0311-66880711 | 传真: | 0311-85231668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jzbh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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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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