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2019年中央财政天保停伐补助项目-桃山林场桃山营林区生产用房建设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围场县城子镇桃山村桃山林场桃山营林区。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营林区生产用房一栋,建筑面积289.77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地上一层,框架结构。 建设工期: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 10 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 《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05 09:00至2019-07-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8-0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纸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至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及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河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 地址: | 承德市高新区科技大厦 |
邮编: | /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孟凡杰 于茂林 | 联系人: | 刘禹欣 |
电话: | 13833424369 17725585353 | 电话: | 0314-255537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chengdeheshan@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高新区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3050110545000000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