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县民兵训练基地已由邢台县行政审批局以邢县行批招标核【2018】39号、1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邢台县民兵训练基地,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及上级资金支持,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邢台县民兵训练基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为邢台县西黄村,包括4F综合楼1座,建筑面积4411.44㎡,食堂1座,建筑面积736.7㎡,车库、机械库一座,建筑面积399㎡,眺望台1座,建筑面积37.39㎡,地下设备房一座,403.93㎡,同时建设围墙、护坡、土方等附属配套工程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信誉良好,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 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03 00:00至2019-07-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7-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邢台县民兵训练基地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县 | 地址: | 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三层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054001 |
联系人: | 童光海 | 联系人: | 田瑞杰 |
电话: | 0319-3660478 | 电话: | 0319-2058998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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