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长安区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程已由石家庄市长安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2019年长安区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2019年长安区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程施工13-22标段 建设单位: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工程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工期:60日历天 最高限价:13标段预算金额:1412134.73元;14标段预算金额:1150816.14元;15标段预算金额:1100766.17元;16标段预算金额:982153.56元;17标段预算金额:1011339.32元;18标段预算金额:958756.69元;19标段预算金额:1295385.2元;20标段预算金额:1026098.01元;21标段预算金额:1577133.11元;22标段预算金额:1934104.8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潜在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2019年长安区老旧小区整治工程施工共分为44个标段,为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每家投标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注: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02 09:00至2019-07-22 09:29(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按无效处理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7-22 09:30,地点为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缴纳文件费300元)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谈中街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翰林观天下23号楼1202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彭主任 | 联系人: | 胡利伟 |
电话: | 0311-85999057 | 电话: | 0311-89635801/17736069801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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