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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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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安委会相继印发了《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19年1月18日,我厅制定印发了《河北省城市市政公用行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冀建法〔2019〕3号)。为贯彻落实以上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现就2019年度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城市供水、燃气、热力、道桥、照明、污水、排水防涝等市政公用行业运行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市政公用行业安全运行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省“两会”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2018年,我省市政公用行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3起,死亡14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双上升趋势。各市要充分认识这一严峻形势,深刻吸取2018年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意识,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增强抓好市政公用行业运行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常抓不懈,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安全培训。各市要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行业安全运行教育培训制度,切实结合行业特点加强对各层次人员的安全培训。对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员重点开展行业及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教育,增强维护行业安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促进安全和行业管理的有机融合。对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单位负责人员重点开展安全规章、规范教育,使其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保障公用设施安全运行。行业重要工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运行培训,经考试合格颁发合格证书,持证上岗。针对2018年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多发情况,要持续加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公用设施运营单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