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证办理必备条件
1.取得安全考试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和技术负责人考取---A本
项目负责人---建筑师考取---B本
专职安全生产人员---企业人员考取---C本
2.相关人员社保证明(按照资质不同,对上社保人员总数分别有要求,社保人数包含ABC三类人员的社保)
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前三个月需要办理延续手续,在企业资质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企业可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直接办理延期。若超出有效期后将无法办理延期,需重新核定,所需材料与首次申办材料基本相同。
所需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六、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七、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九、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材料(证明);
十、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合格证明;
十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十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四、申报企业提供资料清单
新申报企业、重新核定企业提供一到十三项内容。
正常延期企业提供第一、二、六、七、九项内容。